一、名词的概念

名词表示人、事物的名称。如:

아버지(父亲)작업 반장(作业班长)공기(空气)(稻子)천진(天津)

名词还表示抽象的事物,即表示某些现象、事件或者行动、状态、性质的名称。如:

혁신(革新)규율(纪律)운동(运动)모순(矛盾)노선(路线)사상(恩想)

행복(幸福)친선(友谊)생각(想法)웃음()기쁨(喜悦)속도(速度)

二、名词的种类

() 活动体名词和非活动体名词

名词根据它所表示的对象的性质分为活动体名词和非活动体名词。

1、活动体名词表示人或动物的名称。如:

사람()선생(先生,老师)이사장(董事长)노동자(工人)이백(李白)

()()()

2、非活动体名词表示没有活动能力的具体事物、植物或抽象事物的名称。如:

교실(教室)()자동차(汽车)도시(城市)()나무()()

()기쁨(喜悦)견해(见解)승리(胜利)

() 完全名词和不完全名词

名词按照其语法功能分为完全名词和不完全名词。

1、完全名词有一定的独立见习生性,在句子中能单独形成为句子成分,一般名词都属于这一类。如:

선생님은() 학생들에게 한국어을 가르칩니다. 老师给学生教韩国语。

노동자들은 나라의 주인입니다. 工人是国家的主人。

其中的선생님학생한국어노동자나라주인,都是完全名词。

2、不完全名词在句子中不能单独形成句子成分。它前面必须附加修饰,才能作句子成分,大多数不完全名词的意义十分抽象,它必须和某些规定词尾结合,有的还要加谓语才能表示某种意义。如:

모든 것을 조국에 바쳤다. 把一切献给祖国。

글에서 이해 안가는 부분은 없습니다. 这篇文章没有不懂的地方。

저는 그림을 그릴줄 모릅니다. 我不会画画。

누가 있습니까? 谁能去?

这里都是不完全名词。

3、不完全名词在句中具有名词的语法功能,但大多数不完全名词的语法功能是不完全的。个别的不完全名词其语法功能比较完整。如,它下面可接任何格词尾。如:

이것은 무엇입니까? 这是什么?

나의() 물건을 가져왔다. 把我的东西拿来了。

나의() 것과 같다. 和我的东西一样。

나의() 것으로 삼다. 当作为我的东西。

나의() 것에 섞었다. 和我的东西混一起了。

就不完整,它下面只能接词尾而不能接其他格词尾。如:

가던 (or ) 들렀다. 趁路过的机会去了一趟。

4、不完全名词中,专门用以表示数量单位的叫量词,它的功能和不完全名词相似。因为,把它列不完全句词的一种特殊类型。量词一般直接于数词或代词的(几[])之后。如:

(个): 一个, 两个。

(册): 一册, .两册。

그루(株):나무 그루.一株树。

(台):기계 .一台机器。

(架):비행기 .两架飞机。

마리(头): 마리.三头牛。

(件): .四套衣服。

(所): 다섯 . 五所房子。

컬레(双): 여섯 켤레.六双鞋。

자루(把): 여섯 자루.六把镰刀。

(张):종이 .十张纸。

此外,表示度量衡单位和时间单位的词也都属于这一类。如:

()리터/()()()미터(公尺)()킬로그램(公斤)그램()()()()()()()()()等等。

[] 有些名词本来不是单位名词,但被借用为量词。如:기름 한병.一瓶油。 사람. 三个人。 국수 그릇. 三碗冷面等。但不能把所有的名词都当作量词来用。